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中指出:“继续加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合作。努力创新长三角高校学生培养模式,推进长三角高校学分互认,加强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协作。加强长三角高校资源的共享,推进长三角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,建设长三角高校图书馆联盟”。